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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田麗婚變的的新聞,說真的,我很shock,尤其看到男方講了一句:「一雙鞋子再漂亮,但穿不合腳有何用?」男生不是都愛美女嗎?像他帶去賓館的那位女生也不是長腿美女,男生不是都是感官的動物嗎?喜歡自己的另一伴就是要漂亮,上得了檯面,我能接受分手是因為兩個個性不合,想法有出入,但是,為何要為自己的不忠找任何的理由?我不懂現在人的感情價值觀在哪裡?說不愛了,就真的不愛了,真的不懂,也許是自己,也許是看過了這些,也許我將不再相信愛情…..
不願再相信愛情
因為老是在不對的時間 遇到對的人
因為老是在對的時間 遇不到對的人
搞得自己傷痕累累
也許一昧的相信 一昧的付出
最後只有自己承受
不願再相信愛情
只願能出現讓我相信的人
有那樣的唯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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